根据市委、市政府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现就我局设立新闻发言人、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明确如下。
一、我局新闻发言人由局党组书记担任。
二、新闻发言人的职责:
1、代表局和局属各单位向新闻媒体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信息,通过介绍政策、通报情况、说明立场和回答新闻媒体记者提问等方式,实现我局决策与社会之间顺畅高效的沟通。
2、负责制定并实施相应的新闻发布工作计划;统筹并做好本单位新闻发布相关事务;积极做好新闻媒体的采访申请、接待和接受采访等相关服务;收集新闻媒体、公众关于本地本单位的重要舆情信息,加强分析和研判,主动做好回应和舆论引导;做好新闻发布的其他有关工作。
三、新闻发言人的素质要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具有坚定的政治信念和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具有较强政治观察力、高度的责任感和大局意识;精通工作,善于与媒体沟通,具有较强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与时俱进,熟悉互联网知识,掌握一般互联网技术;仪表端庄,举止大方,具有良好的精神面貌和气质;勤政廉洁,作风正派,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团结同志。
四、新闻发布的内容与形式
1、新闻发布的主要内容是:局的重大决策、重点工作、重要事项、重要会议;局出台的重要规范性文件;对社会热点问题的态度及处理意见;局所属各单位工作中的重大事件;对新闻媒体不实报道的回应和澄清;其他需要向社会发布的信息。
2、新闻发布的主要形式有: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背景吹风会、组织集体采访、互联网访谈、接受媒体专访、答复电话问询、发布新闻通稿等。新闻发布会应做到新闻性强、内容简短、主题集中、体现互动。
五、新闻发布的管理
1、局新闻发言人在局党组领导下,围绕局党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
2、新闻发布主题和内容,由局党组根据局阶段性工作特点和需要直接提出,或由局有关部门申报,也可由新闻单位根据自己所掌握的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提供,最后由局党办汇总提出建议,报局党委主要领导批准。涉及某一方面的重要问题,须经市委分管领导批准;涉及全局性的重大问题,须经市委主要领导批准。涉及党务突发公共事件的新闻发布,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3、需邀请市级以上媒体参加新闻发布活动的,应于事前将发布内容、形式和要求报市委外宣办审核同意后统筹安排。
4、新闻发布以局新闻发言人为主,必要时可邀请本单位主要领导及相关方面负责同志共同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