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艳峰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李艳峰同志任政策法规处(研究室)处长(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政策法规处(研究室)副处长(副主任)职务;
曹剑同志任行政服务处(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处、监管协调处)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行政服务处(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处、监管协调处)副处长职务、二级主任科员职级;
田晨宇同志任产业发展处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产业发展处副处长职务;
孙强同志任对外交流与合作处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对外交流与合作处副处长职务;
丁翠翡同志任人事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人事处一级科员职级;
薛小冬同志任行政服务处(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处、监管协调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行政服务处(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处、监管协调处)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季天龙同志任产业发展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产业发展处一级科员职级;
季晔倩同志任公共服务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公共服务处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姜振华同志任文物处(博物馆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文物处(博物馆处)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程诗莹同志任对外交流与合作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对外交流与合作处一级科员职级。
特此通知。
中共南通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党组
2019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