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专版 / 南通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全市图书、群文、文博、艺术、广播电影电视工程和播音主持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人事处 发布时间:2026-05-12 字体:[ ]

    各县(市、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政法和社会事业局、通州湾示范区社会管理保障局,南通广电传媒集团,江苏有线南通分公司,市各有关单位,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省文旅厅、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开展2026年全省图书(群文)、文博、艺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文旅发〔2026〕34号)、《关于报送2026年广播电影电视工程和播音主持专业人员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苏广电办〔2026〕93号)和市人社局相关文件精神,我局从5月开始组织开展2026年图书、群文、文博、艺术、广播电影电视工程和播音主持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

    (一)在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图书、群文、文博、艺术、广播电影电视工程和播音主持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才;在我市就业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

    (二)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

    (三)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职称评审。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的人员,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

    二、申报政策

    (一)图书、文博、群文、艺术专业资格条件分别按《江苏省图书资料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1〕69号)、《江苏省文物博物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1〕68号)、《江苏省群众文化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3〕38号)、《江苏省艺术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1〕70号)和《江苏省美术馆专业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3〕37号)。广播电影电视工程专业资格条件按照《江苏省广播电影电视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1〕36号),播音主持专业资格条件按照《江苏省播音主持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1〕72号)有关要求执行。

    (二)申报人一般应当按照职称层级逐级申报职称评审。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31日。

    (三)专业技术人才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列为职称晋升的重要条件,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四)畅通职称申报评审“绿色通道”。对于在文旅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可以直接申报高级职称评审,评价标准应显著高于资格条件中同一层级的破格申报条件。

    海外归国人员、党政机关交流或部队转业安置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首次申报职称时可根据专业水平和工作业绩并参照同类人员评审标准,直接申报相应职称。

    上述人员在所在单位内部公示时,应将除涉密内容外的业绩材料单独公示。

    三、申报渠道及程序

    (一)申报人应根据属地管理和个人自愿原则,按规定程序逐级报送,申报人同一年度原则上只能向一个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各县(市、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及市有关单位做好对有关单位和申报人员的指导及对申报材料的初步审查,确定专人统一报送市文广旅局人事处,不得多头报送。

    (二)中央驻通单位或外省驻通企业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等)和驻通部队专业技术人才,在我市申报职称评审,需提交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委托评审函,由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同意后方可申报。

    (三)职称申报采取网上申报形式,同步提交纸质材料。申报人员按照要求实名登录

    江苏人才服务云平台(https://www.jssrcfwypt.org.cn/

    职称专栏,在线如实填报相关申报信息后,通过系统下载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

    四、职称申报审核

    (一)实行职称申报诚信承诺制。申报人员提交申报材料时应同时签订个人承诺书,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等进行承诺,审核、评审过程中发现承诺不实的,取消参评资格,3年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评审通过后发现承诺不实的,按规定撤销职称,3年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

    (二)实行单位审核负责制。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当严肃审核推荐程序,组织专人审核申报人申报资格,以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材料审核应注意:课题应包含立项、结项证明和部分成果等材料;项目(活动)应包含资格条件所要求的过程性原始材料及所获荣誉、奖项等材料,不得仅以用人单位的简单说明代替;著作应包含著作封面、版权页(含书名、作者、CIP核准号、ISBN号、出版时间、出版社等信息)、编审人员说明、目录及重要章节节选,该专著在国家版本数据中心查询结果;论文应包含期刊封面、封底、目录,印有出版物刊号的页面,及本人论文正文,该期刊在国家新闻出版署官网“期刊/期刊社查询”栏查询结果,该论文在知网、万方、维普或该期刊的官网等查验结果。申报人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应有申报人所在单位审核人签字和单位(审核部门)公章。严格履行公示程序,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于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履行申报材料审核、推荐职责,放纵、包庇或者协助申报人弄虚作假;未按规定进行申报材料公示、对公示有异议或者投诉举报问题未及时调查核实;未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及时上报申报材料,以及其他违规行为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批评教育,并责令限期整改。

    根据属地管理和个人自愿原则,社会组织、个体经济组织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审,可以由所在工作单位或者有关代理服务机构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评审,可以由有关代理服务机构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

    (三)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各县(市、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要组织专人认真研究职称申报政策,按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积极协调当地人社部门审核申报的电子和纸质材料。市有关单位负责本单位申报职称的电子申报材料和纸质材料的审核工作。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及时告知申报人一次性补正;申报人员逾期未补充完整的,视为放弃申报。

    新文艺群体(包括非公有制组织、社会组织中文艺从业人员,以及自由职业文艺工作者)申报人员的纸质材料可由所在地文联审核,并做好申报前公示工作,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文联对符合申报条件的新文艺群体申报人纸质材料进行审核,并在相应栏目盖章。

    各县(市、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有关部门(单位)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职称评审委员会受理范围的申报材料,应及时按原报送渠道退回,并告知申报人。

    五、申报材料要求

    文化系列:申报人报送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清晰,未经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核实的材料不得上报。

    (一)《XX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由各县(市、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有关单位汇总后统一上报电子文档(Excel格式),电子文档命名格式为“XX地区(单位)XX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

    (二)申报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系统导出,带水印)一式2份,A3规格(对折后,骑马钉装订)。表中“个人承诺书”“承诺人”签字部分用黑色水笔手写。

    (三)《专业技术人员情况简介表》。A3纸打印,高级3份、中级18份和电子文档1份,电子文档(Excel格式)命名格式为:申报类别+申报级别+姓名(例如:群文副研李XX)。

    (四)须装订成册的申报材料(详见附件)

    1.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和取得现资格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复印件)。

    2.现取得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3.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

    4.《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公益活动核定表》。

    5.取得现资格以来本人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6.《专业技术人员综合考核表》(附:规定年限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7.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公示材料:系统下载的《单位同意申报证明》原件,单位公示文件和公示结果证明,以及网上(布告栏)公示页面(照片),以上材料应同步上传至网上申报平台“单位公示及结果报告证明”栏。

    8.破格申报的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

    9.取得现资格以来专业技术工作业绩证明材料。

    10.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11.取得现资格以来理论成果。

    12.其他相关材料。

    纸质申报材料:一律装入不易破损的包装袋(一人一袋)。包装袋正面须贴《申报材料袋封面》(见附件)。两分册申报材料要求胶装,左边竖向装订,不能使用拉杆或者订书钉装订。每分册应该有封面、封底、目录和页码,页码与目录对应,目录与分册内容清晰关联。

    申报人员的《XX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专业技术人员情况简介表》《江苏省文化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信息须一致。

    电子申报材料:将纸质申报材料(复印件须所在单位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扫描成PDF格式文件,上传到申报平台相关栏目。上传平台的电子申报材料必须与提交的纸质申报材料一致。

    广电系列:

    广播电影电视专业:无需提交纸质材料,所有材料按照下列顺序扫描存入U盘提交。

    U盘格式:U盘根目录

    总文件夹:***职称申报材料

    文件夹1:学历学位材料

    文件夹2: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材料

    文件夹3:继续教育材料

    文件夹4:学术成果材料

    文件夹5:工作业绩材料

    文件夹6:年度考核材料

    文件夹7:奖惩材料

    文件夹8:破格申报材料

    材料报送要求及顺序

    1.学历学位材料:现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2.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材料: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资格文件的原件扫描件;如为转评后申报高一级职称,还需要提供转评之前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扫描件。

    3.继续教育材料:近5年继续教育成绩单相关证明材料(按照年度排列,每年1个小文件夹)原件扫描件。

    4.学术成果材料:任期内著作、论文等原件扫描件及Word电子版;每篇论文所在杂志需上传封面(含刊号)、重要目录页(标注出论文标题)及完整论文内容;每篇论文通过知网、万方、维普(任选其一)或该杂志官方网站等渠道的查验证明。扫描件要清晰,便于评委辨认。

    5.工作业绩材料:本人所获各种科技类奖项证书及决定文件;专业机构或省局科技委为本人参与的新技术、新产品、创新项目等出具的鉴定意见;专利的登记证书及实用专利的授权转化证明。

    6.年度考核材料:近5年年度考核表原件扫描件。

    7.奖惩材料:任期内本人获得各类表彰(不含年度考核优秀)的通报文件原件扫描件。

    8.破格申报材料:任期内符合破格申报评审条件的有效材料扫描件。

    上述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均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与原件核验,由核验人签字、注明时间并经核验单位盖章后扫描方为有效。

    U盘与3份申报表、18份简介表(申报初级职称无需提供)统一装入文件袋,封面注明单位、姓名、申报专业和申报级别。

    播音主持专业:仍需提交纸质材料,所有材料按照下列顺序装订后放入文件袋提交。

    1.学历学位材料:现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2.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材料: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通知文件的复印件;注册期内的播音员主持人证及《播音主持业务》口试成绩等次证明复印件;如为转评后申报高一级职称,还需要提供转评之前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

    3.继续教育材料:近5年继续教育成绩单相关证明材料(按照年度排列,每年1个小文件夹)复印件。

    4.学术成果材料:任期内著作、论文等复印件;每篇论文所在杂志需上传封面(含刊号)、重要目录页(标注出论文标题)及完整论文内容;每篇论文通过知网、万方、维普(任选其一)或该杂志官方网站等渠道的查验证明。复印件要清晰,便于评委辨认。

    5.工作业绩材料:本人所获播音主持、优秀作品及其他相关奖项证书及决定文件复印件。

    6.年度考核材料:近5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7.奖惩材料:任期内本人获得各类表彰(不含年度考核优秀)的通报文件复印件。

    8.破格申报材料:任期内符合破格申报评审条件的有效材料复印件。

    9.影音材料:任现职以来播音、主持节目的影音资料,统一拷入U盘报送。影音资料以本人播音、主持节目的语音为主,长度不得超过3分钟。

    上述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均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与原件核验,由核验人签字、注明时间并经核验单位盖章后方为有效。

    所有材料与3份申报表、18份简介表(申报初级职称无需提供)统一装入文件袋,封面注明单位、姓名、申报专业和申报级别。

    六、其他事项

    (一)各地、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执行各项职称评审政策,凡违反政策规定、评审程序和纪律要求,或把关不严导致投诉较多、争议较大的,经调查核实后将视情予以通报,并责令限期纠正;情节特别严重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二)申报文化系列正高,破格及“绿色通道”申报副高级,申报中级资格人员须参加面试答辩。申报广电系列正高和副高的人员需参加面试答辩,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三)高中初评委会年度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评审结果,申报人登录江苏省人才服务云平台打印电子职称证书。评审通过人员所在单位要及时将其评审申报表归入本人档案。

    (四)评审结束后,所有评审申报材料(不含通过人员的评审申报表)不退回申报人。

    (五)资格条件和本通知具体内容可进入南通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网站(网址:http://wglj.nantong.gov.cn)“公告公示”栏查询下载。

    七、材料报送时间及地点

    (一)申报人员必须同时进行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报送,图博群、艺术专业高级职称网上申报时间为2026年5月10日到6月10日。图博群、艺术专业中级职称网上申报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到6月30日。广播电影电视、播音主持专业网上申报时间为2026年5月11日至7月3日,逾期系统将关闭提交功能,不得补报。申报人员网上申报提交后,及时关注本单位人事部门、上级职称管理部门的审核情况,如有退回需补充材料的,须及时补充并重新提交。

    (二)各县(市、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及市有关单位文化系列于7月31日前,广电系列于7月20日前,将网上审核通过的申报人员纸质材料,派专人送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人事处,逾期不予受理。报送材料时,缴纳相应职称评审费用,不接受个人汇款。

    八、职称申报咨询电话

    1.各县市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政策咨询电话:

    海安市:刘小娟 81868236 如皋市:刘文文87616945

    如东县:傅莉莉84188897 海门区:赵 倩82118629

    启东市:陈黄茜 83312394 通州区:徐晓毅86524005

    崇川区:李亨键 85128764 开发区:赵辉华 81196089

    苏锡通:袁苗苗 89196811 通州湾:袁新晨81680382

    2.市文广旅局政策咨询电话:85099550。

    3.纸质材料报送地点:南通市崇川区世纪大道6号行政中心综合楼817室,联系人:丁翠翡,联系电话:85099550,电子信箱:695121555@qq.com。



    南通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6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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