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南通市旅游促进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立法听证会的公告
来源: 行政服务处 发布时间:2025-04-22 09:20 累计次数: 字体:[ ]

为广泛征求和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推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进程,提高立法质量,经研究决定举行《南通市旅游促进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立法听证会,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有关单位代表报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5月22日(星期四)上午9:30。

地点:南通市行政中心综合楼8楼802会议室(南通市世纪大道6号)。

二、听证事项

针对《南通市旅游促进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的体系设置、内容条款等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及建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重点内容:

1、发展改革、公安、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商务、市场监督管理、体育、海事等部门应当如何协同做好旅游业发展工作?有何建议?

2、本市在规划编制、空间预留、规划评估、资源普查等方面存在哪些问题?如何在保护和利用旅游资源的同时,创新开发旅游项目?

3、本市旅游业与体育、工业、农业等产业在融合发展过程中存在哪些难点?对本市发展海洋旅游、工业旅游、乡村旅游等有何建议?如何培育和发展旅游民宿产业?

4、本市在旅游宣传推广方面还存在哪些不足?对打造并提升本市旅游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有何建议?

5、本市旅游人才引进和培养方面存在哪些问题?还可以采取哪些措施吸引和留住高素质旅游人才?

6、文广旅、公安、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当如何建立旅游综合监管机制?如何加强对旅游市场违法行为的全流程监管?

7、其他与促进本市旅游业发展有关的建议?

三、听证会参加人

(一)听证陈述人

对听证事项有明确意见和建议的人员均可报名,经听证会组织者依据代表不同观点的各方都有适当名额的原则,在申请报名的人员中遴选,作为听证陈述人,发表意见。根据报名情况,听证会组织者也可邀请确定部分有代表性的听证陈述人。听证陈述人的人数不超过6人。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会设立旁听席,欢迎各界人士、有关单位代表报名,作为听证旁听人参加旁听。听证旁听人依据报名先后顺序确定,人数一般不超过10人。

四、报名办法

从即日起接受听证陈述人和旁听人报名。报名可采用电话、传真或者书信等方式。报名人员在报名时应当告知作为听证陈述人还是听证旁听人参加会议。申请作为听证陈述人参加听证会的,应当准备书面发言材料,并在会前书面告知发言的主要论点和理由。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5月21日下午17:30。

五、报名电话及通讯地址

联系人:薛小冬,电话:0513-85099545,邮箱:xzfwc.wgl@nantong.gov.cn。

邮寄地址:南通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南通市市世纪大道6号);邮编:226000。

附件:《南通市旅游促进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



南通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5年4月22日

《南通市旅游促进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