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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方膺故居

来源: 文物处 发布时间:2019-12-02 字体:[ ]

位于南通市寺街29、31号,清代建筑,清代著名画家、“扬州八怪”之一李方膺曾在此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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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方膺曾任山东、安徽等地知县、晚年寓南京借园,擅画松竹兰菊,尤善画梅,故居原为李方膺父亲所购,有南向房2间,朝东房6间,面西屋及门堂4间,西有庭院,卵石铺阶,院中一亭屋,围以木栏。南有二层楼房——梅花楼,1963年被改建成平房。现故居由居民居住。

1998年被公布为南通市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