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
裁量权适用办法》解读
来源: 南通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发布时间:2022-12-30 09:47 累计次数: 字体:[ ]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的适用,确保依法合理行政,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年修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印发<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办法>的通知》《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1>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制定过程

经征求社会公众和行政相对人意见、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研究通过等程序,最终形成《适用办法》。

三、主要内容

《适用办法》共15条,主要规定了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的内涵、行使裁量权的原则、裁量的等级和具体规定。《南通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作为附件,规定了具体执法事项的裁量情形、裁量因素和裁量幅度。《适用办法》2022年12月30日公布,自2023年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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