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博物苑临时展览布展设计与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 财务处 发布时间:2020-06-24 11:08 累计次数: 字体:[ ]

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南通博物苑(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南通博物苑临时展览布展设计与施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南通博物苑临时展览布展设计与施工项目

二、项目编号:NTWC2020010

三、年度项目预算:人民币约100万元,年度布展约10-12次

四、项目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投标供应商其它资格要求:

3、投标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或者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4、投标供应商应当具备以下(1)或(2)的资格条件:

(1)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须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有效);

(2)同时具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6、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建筑装饰类专业(含相近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

7、提供企业2019年度的财务报表。

8、提供企业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9、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关于投标供应商联合体的要求:

①如投标供应商具备本章五、4、(2)条资质,则允许联合体投标,牵头单位必须具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丙级及以上资质;

②所有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③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两家;

④投标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其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与其他供应商组建新的联合体供应商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特别提醒:

请各投标人携带要求的资格材料原件【见第二章中第六点:A、资格后审资料原件包】供评审小组资格审查用。因携带原件不全,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六、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 “南通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http://wgxj.nantong.gov.cn/”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采购人概不负责。

七、投标文件的接收截止及开标开始时间:2020年7月17日上午9时30分。地址:南通市行政中心综合楼736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八、评标小组将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审查通过方可参与开标。

九、投标保证金: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柒仟元整(¥7000.00),联合体投标的,以牵头单位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

十、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联合体投标的,以牵头单位的名义提交履约保证金。

十一、投标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工农路156号鑫乾国际广场A座2202室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 18206295248

传 真: 0513-85798600

邮 箱: 543907018@qq.com

6.23(最终)-招标文件-南通博物苑临时展览布展设计与施工项目.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