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寒假期间艺术类培训温馨提醒
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
2024年寒假将至,为了让孩子们度过一个安全、健康、愉快而有意义的假期,南通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提醒您:理性选择机构,提高风险意识。
一、培训资质。请选择资质齐全、纳入全国平台监管的艺术类培训机构,关注招生简章、教师等公示信息,通过全国平台“校外培训家长端 APP”进行购课、消课、评价等。
二、培训合同。培训机构与您签订培训合同时,应当使用教育部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最新版《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三、收费标准。在您缴费时,应注意避免一次性缴纳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缴纳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且不得超过5000元,并要求开具正规发票,妥善保管合同及票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四、场所安全。为了您的孩子培训期间的安全与健康,请您务必选择符合消防规定、各项安全措施及设备设施齐全的合规机构。
我们将持续加强对艺术类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也欢迎社会各界一同参与,协力共建艺术类校外培训市场良好氛围,共同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如有相关疑问或情况需要反映,有以下方式:
1.全市统一监督举报电话:12345;
2.工作日各地文化艺术类培训咨询监督电话:
部门 |
电话 |
南通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85099211 |
海安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88859086 |
如皋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
87199625 |
如东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81996239 |
启东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83119694 |
崇川区文化和旅游局 |
89088612 |
通州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86524008 |
海门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82118631 |
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
81196089 |
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 |
89196811 |
通州湾示范区社会管理保障局 |
81680366 |
南通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