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南通书画院写生采风展项目
二、项目预算:5万元
三、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3:写生采风展项目需求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广告设计制作、展览展示服务或字画装裱相关经营资质的独立法人公司,并能够承担完全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2.投标人近5年(自2016年3月以来)有画册设计制作、美术展活动策划执行或市级以上美术展作品装裱经验,提供案例合同;
3.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成交原则
1.询价小组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项目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总报价最低的原则从合格投标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投标人应在报价单中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2.报价为项目的总价,不得将项目拆分或选择性报价;
3.成交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本项目。
六、响应文件组成及格式
1.南通书画院写生采风展项目询价报价单(格式见附件1)
2.报价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者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
3.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附件2)
4.投标人近5年(自2016年3月以来)有画册设计制作、美术展活动策划执行、市级以上美术展作品装裱经验,提供案例合同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如为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七、其他相关要求
1.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5万元。报价应包括本项目所需货物、设计、制作、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税金等一切费用。最终报价超过限价作无效标处理。总价大小写金额必须一致,若有差异,以大写为准。
2.询价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逾期不得参与报价。
3.报价以书面为准,材料袋两头开口处须用纸张粘贴覆盖并盖章密封,并于开标截止时间前送至开标室参与当场开标。
4.付款条件:合同签订后一周内支付合同价款的30%,余款待展览全部完成后一次性无息付清。
八、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评审开始时间:2021年3月18日下午2时30分。
九、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南通市行政中心综合楼538会议室(南通市崇川区世纪大道6号),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十、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南通书法国画研究院
采购单位联系人:张建斌 联系电话:13809082833
附件:1.南通书画院写生采风展项目询价报价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
3.写生采风展项目需求
南通书法国画研究院
202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