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旅游质量监督所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经我局同意,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请债权人自2019年11月27日起90日内向本单位申报债权。相关债权债务由南通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承接。
特此公告
南通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19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