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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川区文新局加强文物保护 为文物铺设“回家”之路

来源: 崇川区文新局 发布时间:2018-12-24 字体:[ ]

12月18日上午,崇川区文化新闻出版局会同崇福禅寺,就落实区属国有可移动文物法轮寺石刻等相关遗存的保护监管责任,召开了专题会议,出席会议的有区文新局局长马卫,党组成员、文化馆馆长余智,崇福禅寺主持学诚以及区文新局办公室、文化遗产科的工作人员。

会上,区文新局局长马卫同志对如何做好文物保护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崇福禅寺需将“清咸丰法轮寺田产南通州告示石刻”、“民国法轮寺田产南通县署告示石刻”及法轮寺“传临济正宗第四十世□祖灵塔”的保护方案报区文化新闻出版局备存。二、在物品交接过程中履行相关手续,保管过程中,需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江苏省文物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保护职责。三、区文化新闻出版局将不定期对上述遗存依法实施监督管理,让文物遗存“回到家”“安好家”。